新乡市人民公园,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中同街与平原路交叉口东北角。
新乡市人民公园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牧野公园”。1960年改名为“劳动公园”;1964年更名为“人民公园”;1966年又恢复了“人民公园”的称谓;1969年曾一度更名为“东方红公园”;1973年再次恢复“人民公园”的称谓;1978年又被正式命名为“人民公园”。1999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对公园进行了扩建和整修,2001年5月1日全面竣工并向社会开放。
截至目前,占地总面积为130.65亩(其中水面面积45.78亩)、约23万平方米。主要由大门广场、龙山、中心广场等十三个景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