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劳动裁委员会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红旗路7号。
一、双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辖范围和受案范围;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争议,应当由本委管辖: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由本委管辖的其他劳动争议。